作者:亿杰北京消防工程公司 添加时间:2024-11-13 17:51:56
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评估确实需要一年至少进行一次。这一要求主要依据的是《高层民用建筑消防安全管理规定》以及相关的消防安全法律法规。
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令 第5号-第39条
第三十九条 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、使用人或者消防服务单位、统一管理人应当每年至少组织开展一次整栋建筑的消防安全评估。消防安全评估报告应当包括存在的消防安全问题、火灾隐患以及改进措施等内容。
因此,高层民用建筑的业主、使用人或者消防服务单位、统一管理人应当高度重视消防安全评估工作,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评估,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,确保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。同时,他们还应当加强日常消防安全管理,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,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,共同维护高层民用建筑的消防安全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