电气火灾

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计说明

作者:亿杰北京消防工程   添加时间:2019-12-20 15:10

1.1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介绍
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是服务于常规的低压供电网络的监控系统,其应该是一个联成网的整体装配,是一个完整的系统。在开始设计
工作之前应进行系统设计,选择保护对象和保护对象火灾危险等级,以确定受控点总数和具体探测器的数量。根据受控点总数和监控
主机设备安装位置确定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选型,系统综合布线,完成系统图。第二步配电系统设计,探测器要安装在配电箱(柜)内,
在综合考虑箱(柜)内电器开关元件的排布位置及探测器选型后,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应与配电箱(柜)的配电系统一起设计。监控探
测器和剩余电流互感器均为超薄型小体积导轨式安装,可以在配电盘或箱(柜)内安装。如保护等级需要设计选用遥控切断电源的功能,
应选用带分励脱扣的断路器,并注意分励脱扣的电压值。探测器的安装布线应与配电盘设计为一体,全面考虑布线规定、位置要求等
因素后完成每个配电盘图纸的设计。
1.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设置
1.2.1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的设置
(1) 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应设置在消防控制室内,或有人 24 小时职守的场所(如配电室)内。
(2) 设备的供电应使用消防电源供电。
(3) 根据以上放置场所的空间和受控点数量来选择设备的类型,如壁挂式、琴台式、立柜式。
1.2.2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布线
信号二总线:宜选用截面积≥ 1.5 mm 2 的阻燃双色双绞线或屏蔽双绞线(ZR-RVS(P)2×1.5 mm 2 ),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
300V/500V。
电源线:宜选用截面积≥ 1.5 mm 2 的阻燃 BV 线(ZR-3×BV1.5 mm 2 ),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 450V/750V。
485 通讯线:宜选用截面积≥ 1.5 mm 2 的屏蔽阻燃双色双绞线(ZR-RVSP2×1.5 mm 2 ),电压等级不低于交流 300V/500V。
穿管要求:不同电压等级的线缆不应穿入同一根保护管内,当合用同一线槽时,线槽内应有隔板分隔。在低压配电箱(柜)外布
线时需采用金属管、可挠(金属)电气导管、B1 级以上的钢性塑料管或封闭式线槽保护。
1.2.3 电气火灾监控系统系统图设计
(1) 确定电气火灾监控设备和探测器并注意安装建筑位置。
(2) 标明低压配电室建筑位置,再标明低压配电箱(柜)编号和探测器地址编码范围及数量。
(3) 标明每个配电箱的建筑位置,标出配电箱编号和探测器地址编码范围和数量。